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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印刷厂,考试必须合格

发表时间:2019/08/27 00:00:00  浏览次数: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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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为方便印刷业经营者在行业准入前,系统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山东省德州市将实施印刷法规学习考试常规化管理。

印刷法规考试参考人员包括,拟从事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行业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拟变更的新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法规培训以企业自学为主,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定期举办专家集中授课。


印刷业相关法规已上传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印刷业经营者可自行下载学习。

据悉,印刷法规培训考试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参考人员需按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当月20日前填写报名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下载)。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考试不印发准考证,企业法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凡有发现替考者,均纳入企业信用管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印刷法规培训考试。

印刷法规考试笔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德州市文旅局将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文旅局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在公布考试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