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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对木箱包装的要求

发表时间:2015/06/27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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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对外贸易顺利的进行,现在对于外贸出口包装,都是统一要求木箱包装要求达到《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的规定。详细内容请看下面的分析吧。

  



木箱包装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1、对材质要求

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不允许有腐朽、贯通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陷。

 2、工艺方面

箱板接缝应严密,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印刷应清晰,字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还有就是,厂家提醒:一般叉车的高度是8cm,为了方便运输所以木箱包装底座的的高度要大于9cm。板材的选用一定要根据货物的重量来,重的物品采用的板材一定要是加厚型的。机器设备木箱包装方法,一定要把机器放在木箱内部用木条固定好。

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不管是出口方还是对被出口方,都是有利而无利的。因此,在木箱包装方面是要做足其的具体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