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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古董酒”借做旧包装华丽变身

发表时间:2015/05/06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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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自古就是酒中佳品,是大曲酱香型白酒的鼻祖,有“国酒”之称,是中国最高端白酒之一。是逢年过节,走亲访友的必送佳品。而最近,正有这样一种酒以次充好忽然风靡酒界。它们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均为发黄的纸张刻意“装饰”酒瓶、外包装纸箱斑驳,印有毛东头像,酒瓶上则印着毛泽东等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场景,俨然是上世纪70年代生产的“古董酒”。

 

白酒的外包装箱有三个暗淡的红色字体—“大中国”,因外包装磨损严重,看上去像是已存放了很多年。每箱装有12瓶白酒,每瓶500毫升,53度,酒瓶均用发黄的纸张包裹,撕开纸张后,白酒瓶或黑色或棕色,贴有“为人民服务”的标签,标签上配有新中国成立时毛泽东主席讲话的图案,让整个白酒看起来更具年代感。

 

这些酒的产品说明称该酒为茅浆酒,窖产于茅酒之乡—任怀县,以优质的高粱、小麦为原料,采用窖香型名酒传统的独特工艺精酿而成,生产日期则是1974年、1987年等年份。据编辑了解每瓶白酒的价位15元至20元不等。

 

而这些白酒包装盒上的图案与贵州茅台酒的注册商标相同,且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注有“国营贵州茅台酿酒厂”字样,但经销商却无法提供茅台酒厂的商标授权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冒用“贵州茅台”酒厂名厂址属于侵权行为。

 

编辑认为,包装行业想要发展崛起,确实需要创新包装的支持和助力,但是一味借以创新包装为借口做违法违心之事,实在要不得。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