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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

发表时间:2015/01/24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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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等试点城市推动自助废弃物交售、回收热线等新型回收模式。近年来,商务部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行业基础工作,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姚坚介绍,截至2013年底,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达10多万家,80%以上为中小企业。据初步统计,2013年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7大品种回收量接近1.6亿吨,比2000年增长3倍多;回收总值接近6000亿元,比2000年增长12倍。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率达到70%以上。2013年的再生资源回收量,替代相应的原生资源,相当于节约能源1.7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4亿吨。


        姚坚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积极发挥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重点做好四大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法律法规,加快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长期规划》,加大现有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力度,适当增加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目录,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


        二是做好重点品种回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价值高的品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于废玻璃、废弃节能灯等价值较低、靠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品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回收;对废铅酸蓄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三是着力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推动行业组织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鼓励龙头企业以现代组织方式,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


         四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开发适合国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处理利用等专业化技术和设备;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力度,研究建立行业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