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雾霾刚有所缓解,干燥的天气又使北京等地昨日出现今年首个沙尘天。上周末以来,广东大部地区均出现了轻雾或轻度灰霾现象,昨日全省过半站点PM2.5超标,部分站点达中度污染。
严峻的空气状况下,近期从中央到地方接连表态向污染“宣战”。记者17日从省相关部门获悉,今年广东将通过推进立法进程、加大政府环保政策实施、人大重点督办等三大制度手段相结合,推进水、大气、农村环境等热点环保问题的进一步解决。今年将继续推进修订《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管理等地方性立法。
环境问题倒逼立法提速
全国74个主要城市去年起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显示空气形势不容乐观。环保部最近介绍,据去年全年的监测,74个城市只有3个城市达到了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71个城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过新空气质量标准的情况。而今年2月份发生的重污染过程,一共波及15个省,面积181万平方公里。
针对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各地正在不断推进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在31个省份的人大常委会报告及相关文件中,包括广东在内的28个省份在立法规划都提到环保立法方面的问题。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是各地立法的重点。
北京率先行动起来,1月22日上午,经过三次审议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交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3月1日起实施。这是13年来,北京市人大首次在人代会期间审议并通过地方性法规,也是国内首次将降低PM2.5纳入立法予以明确。
北京市的做法也被各地所效仿。据统计,在2014年各地的立法规划中,明确提出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5个省份,分别是天津、吉林、江苏、湖南、贵州。
广东加快出台环保法规
广东的环保领域立法工作也有新的进展。
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广东省环保厅继续推进《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修订稿现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外,广东省环保厅还积极推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称《大气条例》)等4项立法计划列入省人大“十二五”立法规划。地市环保立法也取得新进展,广州市出台了《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珠海市颁布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大气条例》的立法,是在2009年《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与新时期大气污染的特点,提升到全省的法律层面来进行大气污染防治。
“我们现在正抓紧进行资料收集、调研等起草《大气条例》的准备工作。”该负责人透露,《大气条例》拟结合国外以及国内北京等大城市的治气立法的做法和经验,并把近期2017年珠三角空气的达标目标,远期2020年珠三角规划纲要规定的空气治理目标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