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第5章第5条、第6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BB 0006-1995《包装容器 20 mm口径铝喷雾罐》主要的技术差异如下:
— 将原标准名称中“喷雾罐”改为“气雾罐”;
— 增加对气雾罐、铝气雾罐等术语的定义;
— 原材料的要求,采用BB/T 0009的规定替代GB/T 1196;
— 气雾罐的尺寸及公差作了部分调整,增加了对气雾罐全高的公差要求;
— 增加了对单只气雾罐质量偏差的要求;
— 外观要求作了部分修改;
— 检验规则改为与GB 13042-1998《包装容器 气雾罐》规定统一。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BB 0006-19950。
本标准由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宁波市气雾剂制造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明、沈迎峰、朱丽萍、郑思忠、李泽荣。
本标准于1995年首次发布,2003年第一次修订。
包装容器20mm口径铝气雾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20 mm口径铝气雾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