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底,欧洲纸业联合会(CEPI)及国际纸张纸板加工欧洲联合会(CITPA)公布一份关于纸类食品包装的自愿性业界指引,以协助会员遵守关于食品接触物料的欧盟一般规例1935/2004。
1935/2004号规例自2004年12月起生效,对于会或可能会接触食品的物料及物品列出安全规定。根据规例,这些物料不能改变食品的性质、物质或品质。
欧洲委员会尚未制订专门针对纸张及纸板食品接触物料的法例。因此,一些欧盟成员国目前遵守第1935/2004号规例,另一些如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则订有关于纸张和纸板的全国法例,与第1935/2004号规例相辅相成,做法不一,容易引起混乱。
欧委会已就若干类食品接触物料制订规例,例如塑料、纤维素薄膜和陶瓷,但现时并无专门针对纸张及纸板食品接触物料的规例。
CEPI建议,可以用该会的指引作为欧盟纸张及纸板食品接触物料规例的基础。
这份业界指引旨在确保纸张及纸板达到与其用途相称的品质标准。换言之,纸张及纸板不能导致食品成份出现不能接受的改变,或者导致食品变坏,因而危害人体健康。
指引考虑到纸张及纸板食品接触物料的核心要求、化学测试方法、加工程序中的最佳处理手法等。
指引并考虑到纸张及纸板食品接触物料的特质,例如含有纤维素和矿物质,以及可以藉着加添化学品而产生不同等级。
纸张和纸板和其他食品接触物料不同,尤以塑料为然。因此指引指出,适用于塑料的物质迁移测试方法,很难或根本并不适用于纸张和纸板,故此建议另外订立成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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