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明年1月1日起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标识营养标签

发表时间:2015/01/24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1293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正式实施。

  《通则》是关于食品营养标识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审核将起到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其中对营养标识中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明确规定。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同时对许多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具体量化规定。

  《通则》实施后,所有食品都必须在食品的最小包装上标示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同时,对进口食品营养标签的检验监管将更加有据可依。

  《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标签强制标示能量和4种营养成分(“1+4”)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其中4种营养成分为4类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