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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三个月情况堪忧 建议厂家多生产小包装药品

发表时间:2015/01/24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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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郑州市民小杨吃坏了肚子,腹泻不止,就到药店购买腹泻药,考虑到买多了吃不完也是浪费,小杨向服务员提出只买一板药,却被告知:“不行,腹泻药我们不零散卖。”小杨很郁闷,药品又不是食品,又没办法多吃,病好后,剩下的时间一长只能扔掉。   小杨不知道的是,早在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按照《规范》,“老板,给我来板药”,这个其实可以有!   病好了药没吃完 浪费   小杨的事情并不是个例,很多家庭都曾遇到过家里有一大堆过期、多余药品的情况。有资料显示,我国城市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215粒,其中30%~40%超出有效期3年以上。我国一年因过期造成的药品浪费达1.5万吨。   为全面理顺药品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6月1日实施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明确规定,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拆零销售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如今,新修订后的《规范》已实施仨月有余,郑州实际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药房拆零陈列品 很少   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家药房发现,对于药品拆开零卖,很多药店虽都设有拆零专柜,但陈列品种寥寥,还有少数药店没有拆零专柜,并且也不允许零卖。   在位于郑州市经三路上的一家大药房内,记者留意到,拆零区在货架最下一排,陈列的只有治感冒的氨咖黄敏胶囊、治胃病的吗叮咛等不到10种药。   药房工作人员说,为方便患者及用药安全考虑,他们只选择了很少一部分拆零销售,大多数药品还是不允许拆零。“药品一旦拆开了,可能看不到使用说明,或者改变了储存条件,有可能会受潮,这些都不利于药品效果的发挥”。拆零太麻烦药价难界定   位于郑州市红专路上的一家药店,明确规定药品不零卖。   “如果零售的话要设零售专柜,要把每种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主治效用等一系列事项都标注清楚,这些操作起来很麻烦。”该店一名王姓负责人说。   另外,价格很难界定,也是他们不选择药品拆零卖的一个原因。   该负责人说,对于整盒药品可以按照总价格除以颗数得到零售价格;但瓶装药品,如果没有物价部门拆零后的核定价格,他们是无法销售的。   郑州市一家连锁药店的负责人徐先生说,对于药品销售企业来说,药品拆零卖,确实面临着很多困难:例如大多数药品拆零卖后不好保管,影响药物质量;拆零卖的药品一旦在保质期内卖不出去,就会造成浪费,增加药店经营成本等。   厂家多生产小包装药品   “无论是整盒还是拆零,药品销售必须以安全、有效为前提”。   昨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零售药店、医院可以将药品拆零销售,但是哪些药可拆零销售,国家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如果药店不执行,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不算是硬性规定。   徐先生也从业内人士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他说,要减轻消费者的医疗负担,节约药品资源的话,应该鼓励药品生产厂家多生产小包装药品。同时,借鉴日本、德国的做法,上门开展多余药品回收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