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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与31个省市签订空气质量目标责任书

发表时间:2015/01/24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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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要求,到2017年全国PM2.5空气质量的浓度要平均下降10%,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重点地区还要下降得更多。按照这个目标要求,目前我们正在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接近完成。”11月16日,在能源基金会主办的“重塑蓝天: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透露。

  赵英民进一步表示,强化大气十 条监督考核,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希望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年要对各省、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而且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将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此次会议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王金南指出,在对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环境与社会经济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后表示,空气污染治理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能给社会带来多项“正收益”。

  中国节能协会理事长傅志寰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里面特别提到生态红线问题,那么大气的生态红线是什么?怎么定?因为这个红线是不能碰的,有了生态红线才能规范这个地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200个城市发PM2.5信息

  此前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开透露,国家正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大气十条》的20多项配套政策,力争在2013年底前发布实施。

  “在配套政策中,有不少是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政策,环保部负责制定的政策主要是考核办法和应急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气处副处长逯世泽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

  赵英民进一步指出,在2012实施74个城市PM2.5监测的基础上,今年将在重点环保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部建成PM2.5监测点,实施发布监测信息,今年年底实施发布PM2.5的城市数将超过两百个。同时为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持,环保部整合了环境科技力量资源,启动实施了清洁空气研制计划。

  赵英民介绍,环保部正在加紧研究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建议的草案,重点解决环境保护当中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同时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前期研究论证工作。

  根据《国务院2013年立法计划》的安排,《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纳入了一档立法计划,也即根据立法惯例,一档项目中的法律修正案项通常会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将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报获悉,《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完成,在环保部内部尚未通过,因此很有可能还将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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