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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9月1日起对婴幼儿奶瓶施行双酚A禁令

发表时间:2015/01/24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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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9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21300776号令,修正发布“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第5条、第6条、第7条条文。新标准要求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双酚A(BisphenolA)的塑料材质,而上版标准中规定,用作奶瓶的聚碳酸酯(PC)塑料中双酚A的含量限值为30ppb,除奶瓶外为0.6ppm。对新制造或进口的产品,新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但对市面流通产品的管制,自2014年3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