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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明年实施

发表时间:2015/01/24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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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在我国正式实施。日前,省卫生厅联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启动了浙江省食品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什么是营养标签呢?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
  
  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中国疾病预防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马冠生所长介绍,目前我国居民营养状况有两个特点:一是膳食中盐、脂肪、能量摄入偏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不断增加;二是钙、维生素等微量营养素不足。每种食物的营养成分不同,居民选择食物时应注重多样化,做到适度和均衡。
  
  针对上述情况,强制要求预包装食品应该标上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信息,并以营养素参考值为尺度衡量单位重量食品,有助于公众做出合理的膳食选择。
  
  “比如给小孩子选择奶制品,有了营养标签之后,只要对照看一下蛋白质、脂肪等的含量,就可以在不同产品之间做出选择了。”中国疾病预防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王竹博士说,目前世界上74.3%的国家都有与食品营养标签相关的管理法规,国家制定营养标签通则将有益于国民形成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
  
  不过也有一些食品可以“豁免”标示营养标签:食品的营养成分波动大的,如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包装小、不能满足食品标签内容的;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摄入贡献量较小的,如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
  
  《通则》是我国关于食品营养标识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所有预包装食品都必须在食品的最小包装上标识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