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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检查结果显示山东确有14家企业地下排污

发表时间:2015/01/24 00:00:00  来源:会员提供  浏览次数: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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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令外界“谈污色变”的地下排污再度成为舆论热词。
  
  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昨天披露的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显示,山东有14家企业存在违法问题。而在此前一天,环保部的另一则信息披露显示,未发现潍坊企业地下排污确切证据。
  
  今年2月份,关于潍坊市一些企业恶意向地下排污的传闻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山东省环保部门调查后发现,查无此事。而环保部的结论显示,山东的确存在违法地下排污的企业,只是不在潍坊。
  
  查处企业
  
  环境保护部昨日对外披露,在对华北六省市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
  
  环保部透露,上述这些企业涉及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但环保部没有对外公布违法排污企业的详细名单。
  
  2月下旬至3月,环保部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环保厅(局),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为重点目标,全面排查华北平原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查处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在为期40天的检查中,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5604人次,检查涉水排污企业25875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各级环保部门对424家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88家企业处以罚款,总额达613万余元;另有80家企业的违法问题已经立案,正在履行处罚程序。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环保部门将严格落实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和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停止渗坑、渗井排放等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5省(市)将分别公开利用渗坑、渗井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和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保部将继续组织各地深入排查整治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地下水污染违法行为。